和女友戀愛三年準備結婚,我們婚前每人都有一套房,商議決訂婚後住在我的房子裡,女友的房子拿去放租作為結婚的資金。
女友住進我家那天,把家中弄得很亂,她的衣服鞋子太多了,我媽和我妹妹來幫我們清理雜物,打掃完之後,女友說少了一雙高跟鞋,以為是丟在之前她住的地方了,她執意要去尋找,我媽和妹妹就先離開了,但女友去找了也沒有發現。
之後女友說那雙高跟鞋是她生日時她媽送她的,一次都還沒穿,傷心了好久。
女友在我家住下一段時間後,和我一起到我爸媽家吃飯,當時妹妹不在家,在玄關換鞋子的時候,女友突然說鞋櫃裡的那雙高跟鞋就是自己丟的那雙,問我媽這雙鞋子怎麼會在這裡,我媽說是妹妹自己買的,但是女友說高跟鞋是她媽送她的生日禮物,她絕對不會認錯,如果是我妹妹買的就把購物憑證拿來給她看。
我媽說購物憑證已經丟了,但在女友的大聲逼問下,我媽承認是妹妹那天幫我們清理雜物時,以為女友不要這雙高跟鞋了,就自己帶回了家,現在可以還給女友。
但是女友說這雙鞋已經被穿過了,她不想要了,大吼大叫一定要我媽和我妹妹賠給她一雙新的高跟鞋。
我要怎麼辦,雖然我妹妹拿走女友的鞋確實不對,但女友這樣當面對質的行為真的很讓我沒面子,我媽已經表示可以把鞋歸還給她了,她難道不可以大度一點,不要再鬧了嗎,這樣都會給彼此留下不好的印象,之後結婚要怎樣相處?
她現在還住在我的房子裡,不能顧及一下我的感受嗎?
----Sarah解答:
沒有經過別人同意就帶走別人的東西,是偷。
偷走別人的東西還用過了,被人發現後難道只需要把東西還回去,就可以相安無事了嗎?
即使鞋子被歸還,偷走別人東西的行為依舊不能消除。
況且你妹妹和你媽也真夠粗心,偷來的鞋子就放在鞋櫃裡,怎麼做得到如此坦然的?不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嗎?
事件重點:
1.你和女友準備給結婚,女友的房拿去放租,你們一起住你的房子
2.你媽和你妹妹來幫你們打掃
3.打掃結束後女友發現丟失一雙高跟鞋
4.女友去你家吃飯時,發現鞋櫃中自己丟失的高跟鞋
5.你媽表示可以歸還這雙鞋,你女友要求賠償一雙新的鞋
6.你希望女友大度一點,畢竟她還住在你的房子裡
女友住在你的房子裡就要忍氣吞聲低你一等嗎?這位先生你好好想清楚,你女友不是一定要住你的房子的,她也有自己的房子,是為了和你結婚共同生活,才和你住在一起的,她的房子放租的錢也是用於結婚,你們兩人共用。
你女友不欠你什麼。
你媽和你妹妹來幫你們清理屋子,這是值得感激的事,你們可以請你媽和你妹妹吃飯表達感謝,但這不代表她們可以隨意拿走你女友的物品。
你女友說那是她收到的生日禮物,一次也沒有穿過,你媽和你妹妹卻認為女友不要這雙高跟鞋了,你不覺得不合理嗎?你女友那樣珍視那雙高跟鞋,丟失了急忙去找,沒有穿過所以很新,你媽和你妹妹是怎樣得出「你女友不要那雙鞋了」的結論的?
「不要這雙鞋」這句話應該由你女友親口說出,而不是你媽和你妹妹的臆測。
她們就是故意偷走的。
如果你還要為你媽和你妹妹辯解,那Sarah請你再關注一個事實,在你的描述裡, 你女友發現鞋子丟了的時候,你媽和你女友還未離開,這表明她們完全知道自己拿了的那雙鞋就是你女友的鞋,他們為什麼不還給你女友,還要帶回家?
其中原因你有想過嗎?
直到你女友去你爸媽家吃飯,發現了自己的鞋子,你媽媽還想要狡辯,最後因為沒有購物憑證而承認,但穿過的鞋子又還給人家,可就不太禮貌了。
完全沒有偷走別人東西的歉意,也沒有任何悔改的誠意,女友媽媽送她的生日禮物,自己還沒有穿過一次,就被別人拿走穿了,穿完又要輕描淡寫地還給自己,你女友只要求賠償一雙新的高跟鞋,已經是寬容大度了。
在這個過程中,不僅僅是你媽和你妹妹的行為不尊重你女友,你也有不小的過失,在自己女友和媽媽爭執的時候,你明知誰是過錯方,卻依舊要指責女友不給你面子,拜託,面子是自己給自己的, 你媽和你妹妹做出這種事,你還要置身事外,你要女友怎樣給你面子?
當做沒看到自己的鞋子被偷走?
你女友不是在鬧,是在維護自己的權利,她也不想在你家和你媽當面對質,她也不想讓大家都難堪,她難道不想和自己男友和男友的媽媽氣氛和睦一起吃飯?
她只是被逼無奈。
如果你真的想化解這場矛盾,就快些站出來,替自己的媽媽和妹妹向你女友道歉,你們要結婚了,不能因為你媽媽和你妹妹影響你們的感情,現在你要分清輕重,你女友看重的是你,只要你的態度誠懇,她不會太在乎你媽和你妹妹。
道歉完畢立刻帶你女友去購物,買一雙一樣的鞋子,這是你們家欠你女友的。
記住,你女友和你媽媽的矛盾,你女友和你家任何人的矛盾,都不是與你無關,只有你站出來化解矛盾承擔責任,你們的感情才能長久維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