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婆婆有4個小孩,我老公最小,他有一個大哥和兩個姐姐,其中大哥年紀最大。
大哥28歲的時候因為一場意外去世了,這成為了婆婆一直以來的痛,覺得對自己的大兒子有所虧欠。
今年是我和老公結婚的第四年,前面三年生了兩個小孩,一兒一女,現在事業剛剛步入正軌,我和老公都覺得我們的生活正在穩步向前,非常幸福。
每天回家看到兩個小朋友的笑臉是我們最開心的事情,白天的疲憊在他們的「爸爸媽媽」聲中一掃而光,他們兩個小孩也超級讓人省心,性格都很好,活潑開朗,喜歡和我們交流。
今年,我從婆婆那裡得知,去年夏天的時候,她和我老公在他們老家鄉下,大概通過一種迷信的方式,說已故的大哥指定我老公幫他生個兒子,讓我老公跪下答應了。
婆婆的意思很明確,讓我和老公再生一個兒子,直接過繼給大哥,算作大哥的血脈骨肉,但是由我和老公養育。
生三個小孩我當然不會接受,本來當初結婚的時候我和老公就說過了,就生兩個小孩,不管是男是女,讓他們可以互相陪伴。後來生下一男一女我覺得已經是老天對我們的恩賜了,現在兒女雙全,生活幸福,我怎麼可能再去生一個?生養額外一個小孩花費的時間精力和金錢我們根本沒辦法承擔。
退一萬步來講,如果生下的是女孩又該怎麼辦??
我老公大概是知道我的態度的,所以這件事情從去年發生到現在,我都完全不知情,他不敢告訴我。是今天我婆婆和我說,我才知道有這樣一件事的。
兩個大姑的意思是,她們儘量去勸勸我婆婆,讓我把二寶妹妹過繼給大哥。說是走個形式,以後可以有人祭拜他,沒有什麼大的影響,只是了卻婆婆的心願,彌補她心裡對大哥的愧疚之情。
現在的情況是,我從心底就絕對不可能接受這種事情的。
為什麼我辛辛苦苦懷胎十月生下的小孩,我自己的小孩,要這麼過繼給已故的人??如果只是為了婆婆心理安慰,那麼有必要讓我心裡不舒服嗎?婆婆對已故大哥所懷有的愧疚,憑什麼要我去彌補?
我覺得婆婆有點自私...不,是真的很自私!!
她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和我老公二人的夫妻感情了。老公作為兒子,作為弟弟,無法拒絕,但我呢?他們為什麼不在乎我的感受?
我老公的態度、婆婆的態度、還有兩個姑姐的態度...讓我對自己產生的懷疑,到底是我三觀不正,還是婆家一家太自私??
他們只考慮到了他們失去的親人,想要滿足他們母親的心願,可為什麼不先經過我的同意,問問我的意見呢...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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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Sarah解答:
還是那句話,任何和婆家的矛盾都和老公脫不了干係。
是的沒錯,你老公孝順,作為弟弟,作為兒子,沒辦法拒絕老媽的請求,但是別忘了,他不僅是弟弟和兒子, 更是丈夫、是父親!
他為什麼不能以丈夫和父親的身份拒絕?
難道他認為「丈夫」、「父親」的身份,不如「弟弟」、「兒子」的身份嗎??
有夠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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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吐槽完你老公,該說一下你了。
你首先要明白,你的三觀完全沒有問題,就是婆家一家自私、老公不明事理。
那該怎麼解決這件事?
聽Sarah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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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既然要流程,要走形式,那就走得全一點。
小孩要過繼給大哥,那就是大哥的孩子了對不對?
過繼給了大哥,那就是大哥的孩子,現在大哥沒了,這個孩子就是整個家族的孩子,得整個家族來共同撫養。
這個也沒問題吧?
你和你老公已經出了一個孩子了,他們其他人不出力也就罷了,難道還不出錢嗎?
既然要彌補婆婆的遺憾,那就大家一起來彌補嘛!!(這句話是重點喔,是中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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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不是你老公一個人的媽。
大哥,不是你老公一個人的大哥。
大哥的孩子,也不是你一家的孩子。
你家又出錢又出人又出力又出孩子,你老公的兩個姐姐從頭到尾就出一張嘴?
她們是來搞笑的還是來欺負人的??
備孕、檢查、營養費、生產、坐月子、奶粉錢、玩具、衣食住行、就醫、鋼琴班、學費、結婚買房買車、生下一代.......
要花錢的地方多了去了,她們一點錢都不出的嘛??
大哥總沒托夢說只讓你們一家出錢吧?
誰出的主意,誰幫忙勸你的,那就誰拿錢來。
你老公沒辦法拒絕他媽,總可以嗆一嗆他的兩個好姐姐吧?
你就說:
「再生一個過繼給大哥可以,孩子也可以繼續在我家養著,我和我老公出時間出精力照顧,但撫育費兩個姐姐和婆婆必須出。」
「你們不出撫育費的話,這孩子名不正言不順,大哥地下有靈也不會安心喔~~」
總之,不出撫養費,就堅決不同意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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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都同意的話,就讓他們簽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那種),並承諾,只要錢到你們手中,就馬上準備懷孕~
千萬千萬不要同意他那兩個好姐姐給你們出的餿主意!
什麼過繼女兒,走個形式啊?
他們直接無視了你從懷孕到生產再到養育這期間經歷的所有痛苦好嗎!!
就拿這個還不存在的第三個小孩做籌碼,誰拿你都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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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麼其他人借著一張嘴,犧牲你們一家?自己的利益卻一動不動?
喜歡嗑瓜子看熱鬧,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喜歡毫無心理壓力地在旁邊假惺惺地出餿主意?
喜歡在媽媽面前立下孝順母親,心疼大哥的好女兒好妹妹形象?
不行,必須把她們也拉下水!!
這是家族大事,誰也別想跑~~
她們喜歡用親情、用家族來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要求你做事情,你就要學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把這件事轉化為經濟矛盾,狠狠地撕下她們偽善的面具,看看割到她們自己肉的時候,心不心疼。
看看她們兩個作為女兒,作為妹妹,願意為母親、為大哥奉獻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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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我,提到錢,也許你婆婆不會在意,因為畢竟是為了自己的大兒子。
但那兩個姐姐,絕對坐不住。
就算她們同意,她們老公呢?會同意嗎??
她們不出錢你就去和婆婆哭訴,說大哥的兩個妹妹沒有人性,連大哥的孩子都不肯出錢,可見六親不認,毫無親情可言。
「我都為這個家又去鬼門關走了一遭,而兩個姐姐呢?她們冷血無情,對大哥一點感情都沒有!」
她們母女三人一定會亂成一鍋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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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對,我還沒提到財產分割呢~
假如你婆婆有一間房子,沒有遺書的情況下,婆婆離去之後除了自己老公之外,是要分成三部分的。
你老公,你老公的二姐、三姐均分。
如果大哥有了後代,那也就有了繼承權,你婆婆的房子可就要分成四份。
這下姐姐們得到的財產是不是就變少了呢?
到時候財產分割的事情也讓她們黑紙白字寫清楚,定下法律協議。
在錢面前,親情還站得住腳嗎?
蒼白無力、不堪一擊罷了。
相信我,這個事最後肯定會不了了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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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讓你老公多為你們小家想想,別總是什麼「我是我媽媽的兒子,是我大哥的弟弟」的。
連自己的小孩和女人都護不住,算什麼男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