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之前為了我欠了很多債,現在剛有收入想給我媽分擔一點,想每個月2萬6薪水分給她1萬還債。可是我老婆不願意,她說她知道我有孝心,可是現在不是給錢的時候,等以後手裡錢多一些了再給,小孩準備出生需要花費很多錢,可是誰知道什麼時候才算錢多呢?
備註:我剛結婚,老婆是遠嫁現在懷孕5個月,沒有工作在家養胎,現在住在我家裡和我爸媽一起,而且小孩出生我爸媽說了,奶粉錢等一切費用他們全包,不需要她花錢。因為這個事情我和老婆很不開心,我想知道我為我媽分擔一些,做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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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h解答-
你沒錯,母親因為你欠債,相當於承擔了本應是你的債務。你應該逐步還錢, 天經地義。
錯的是你老婆。在你家如此拮据的情況下,還要嫁你,多一張嘴吃飯不說,降低了你的還款能力,肚子裡還懷了一個。
如果沒有她的存在,你賺2萬6就能還2萬6給你媽,一家三口勤勤懇懇,同吃同住同睡,早日把債務清了。
只要你一個人過下去,不要再找老婆,大概率也就不會有孩子,這樣債務就不會再加重,未來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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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小孩子的費用全包到底是怎麼包?
能包多少?
是你媽媽主動給還是你老婆花錢找你媽媽報銷?
不管是主動給還是報銷,婆媳之間的矛盾無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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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婆想給寶寶用這一款紙尿褲,你媽媽卻想用另一款,他們之間的矛盾你來解決嗎?
況且,你老婆用到寶寶的消費都要向自己的婆婆伸手, 怎會過得舒心?
她還是 遠嫁過來的,除了你沒有任何依靠,你忍心嗎?
婆媳之間矛盾的種子種下來,會以驚人的速度長成參天大樹的。
這麼苦的日子你還想著 委屈自己的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何必糟蹋人家好好的姑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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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得少不可怕,只要想賺錢,總有正當手段讓你賺到更多的錢,就看你肯不肯努力了。
而且這也不是把薪水的三分之一交給母親還債的問題,如果你一個月10萬的收入,交給母親3萬5還債又有何妨呢?
Sarah認為,在收入不高且家庭給予不了太多支援的情況下,不要輕易結婚生子。
這對於新家庭和即將到來的寶寶都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既然已經有了孩子,你現在應該做的,就是停止把薪水給媽媽的這個行為,多留下來為你們的小家做準備。
甚至拿出你的閒暇時間,多找一些賺錢的辦法,你現在賺的錢就算不給媽媽也不夠你們夫妻二人加一個寶寶的花銷!